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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二手房交易骗局

  • 焦点
  • 2022-09-28
  • 23
  • 水曜

今日一件让人很气愤的事件登上了热搜,年近70岁的购房人周老先生深陷二手房交易骗局,在九年时间内,向中介陈某伪造的“房东”指定账户内陆续支付了1050万元购房款。二手房交易骗局实在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同时社会上也有很多二手房交易的骗局,比如以买房为由,在支付首付款后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再转手将房产抵押套现。半年内,一男子伙同其表妹等人先后骗取16处房产套贷近900万元。这样事件也是层出不穷。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呢?首先,必须着重强调:先验再收,法律规定,业主收房之前,如果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维修,一旦收房就代表认可房屋质量,之后出现的房屋问题,由业主承担。在收房之前及时发现问题,可以找开发商整改。如果在日后的装修中才发现问题,开发商是不负责整改的。不但会造成很大的麻烦,还会额外增加一些费用。

除了质量问题就是像上述那样的事件,被二手房了。这个时候我们还是应该主动去寻找最直接的那个关系人,双方拿着各自的证据去找到当时的“中介”,但多半这个时候人已经跑了,那么我们就可以用到法律手段了,准备好起诉材料,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会对被告强制执行,所以我们大可以放心地走法律程序,通常结果都会是比较喜人的。

中介配合买家实施诈骗,在选择中介服务的时候,如果您没有信任靠谱的中介朋友的话,选择规范的大公司是比较稳妥的。当然大公司也有不靠谱的经纪人,选择经纪人的时候就看你的眼力和运气了。

同时买卖双方之间相互违约或者其中一方违约,导致该房产无法交易的,不能免除向中介费支付佣金的义务。无论双方还是一方违约,违约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房屋成交总价的3%的比例支付全部佣金,并且中介方维权所产生的费用。那么您还有什么其它的和二手房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吗?您有什么值得分享的经历吗?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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