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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准点下班被辞退,这一行为是否代表了如今的职场畸形潜规则?

  • 焦点
  • 2023-03-03
  • 34
  • 水曜

32日,上海。女子称自己在试用期第3天被公司辞退,原因是前一天下班自己走的太早。第二天早上被领导叫进办公室一顿痛骂,并出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自己态度不好为由辞退。

其实如今的职场里是有很多潜规则的,对于实力真正强悍的业界大佬而言,他们可以无视规则,甚至于创造规则。但是对于大多数普通人而言,不懂这些规则,可能会让你多走几年弯路,甚至于踩到一些代价巨大的坑。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只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然而事件中的女生并没有违反任何合同内的规则,仅仅是因为按时下班,而没有和其他人一样留下来假模假样的加班,没想到如今2023年了还是可以听到、遇见如此离谱被辞退的原因。

不少网友都开始发表自己的意见,认为自己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不出意料的都是离开了当时消耗自己的公司,也有部分人坚决地捍卫了自己的权益,走了劳动仲裁,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利益。不少私企宣传的思想都是提倡加班,美其名曰:要有奉献精神。如果你经常按时下班的话会显得过于特别,而被领导谈话,最后无奈辞职走人。类似的案例真的很多,多到大家已经习以为常,认为这是职场的一个不成文规定,很少会有人选择反抗,纵容了不少黑心老板疯狂压榨劳动力。

工作的第一要务是交付,保质保量按时交付。按时甚至是提前完成、保质保量甚至超标准交付的员工,老板不应该着重培养吗?应该开心才对,为什么会枪打出头鸟这也是很多打工人想不明白的事情。那么关于该话题您还有什么其它意见或建议呢?又或者您还有什么其它值得分享的经历呢?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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