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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墩墩的“使用”方法不当也会侵权

  • 焦点
  •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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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曜

随着冬奥会的展开,吉祥物“冰墩墩”也一度受到人们的热爱与追捧,现在在官方旗舰店更是有“一墩难求”的现象,可见人们对它的喜爱程度真的是很热烈了。

于是不少人出于喜欢的心情开始借由冰墩墩进行了二次创作,但殊不知,这样也竟然会被“冰”讨厌呢,我们一起来往下看看吧。

根据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吉祥物形象和名称进行歪曲、篡改等使用,也不得将吉祥物形象和名称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

简单的举个例子自己做一个玩玩,图片塑像模型,只要不卖,都不是问题。朋友来家里玩,看到了,不算侵权。做成表情包给其他人免费试用,就侵犯了《著作权》法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其本质上是和影视作品的二度创作该不该打击的问题一样的,当作品具有一定的积极性时一定是值得我们肯定的,但是侵权所带了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所以为了避免给自己“惹祸上身”平时大家所热爱使用的表情包也尽量不要去使用最好。

总的来说一切以赚钱为目的的都可以算作是侵权,但如果仅仅用来传播正能量又或者你本人多的动手能力强而去创作出来的,仅供自我欣赏的都不完全算作是侵权。

墩墩虽好,但别强求,现在一户一墩还未实现,很多黄牛也开始高价倒卖,无疑这一定是触犯了法律了,大家也一定要从珍贵渠道去购买,支持正版冰墩墩!为中国冬奥会运动员加油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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