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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宣传员工18年未请假,该行为已转交部门负责处理

  • 焦点
  • 2023-03-06
  • 11
  • 水曜

众所周知,我们正常上班满一年后就都是有年假的,但是有这样一家企业,却从来没有给员工年假的权力,同时还有高强度的工作性质,导致该公司大多数员工几乎都有胃病,该行为已经引起了高度重视,党群部门负责已在处理。

现在很多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年休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如果员工逾期未申请休假,则视为员工放弃。这样的规定真的合法有效么?同时,事假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是指劳动者因需处理私人事务不能向用人单位正常提供劳动,经用人单位批准可以不出勤的情形。并且带薪年休假是法定的请假理由,用人单位应当统筹安排。万一不能安排,哪怕职工同意不休带薪年假,单位也必须给予补偿。根据规定,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职工放弃年休假权利,只能采用明示方式提出,用人单位不能将职工没有申请休假视为默示放弃。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员工并不是仅仅18年没有请假这么简单,换来的代价是自己身体的付出,精神的付出,家庭角色的缺失以及自身幸福等统统消失,甚至还会把2岁的孩子独自锁在家里面,这些文字看起来都是那么的触目惊心,但是却又是那么无奈。

我们身为打工人,工作的确是首要任务,但是我们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家人更加幸福,身体也能更加的健康,但是从当前这家公司的做法来看,不仅是已经违法了,甚至还影响了每个人的生活的点点滴滴。我们不知道这家公司是不是还有其它的不平等条约,让大家没有辞职离开的念头和冲动,但我们已经知道的是,这家公司这么做是已经触犯一定的法律以及危害到劳动者保护权益了,我们一定要及时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那么关于该话题您还有什么其它意见或建议呢?又或者您还有什么其它值得分享的经历呢?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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