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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错的不是他们,却要一同“受罚”,你认为是否公平?

  • 焦点
  • 2023-03-09
  • 19
  • 水曜

近日,有一些人提出了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的建议,这个话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支持者认为,罪犯的子女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受到影响是不公平的,他们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考取公务员等岗位。

但反对者认为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而且罪不及子女的前提应该是利不及子女。连坐确实在公平方面来看是不好的。但现状是,我们既消除不了财富权力和地位的传承来打破阶级固化,又消除不了受害身份的连坐。但是“连坐”的同时也并不是一点优点没有。试想,当一个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或者其它家人,触犯了法律,孩子是否会受到犯人的影响,而造成对法律的憎恨,又或是对民警等维护社会秩序的职业,甚至是与当时案件有关的人员造成报复呢?这是谁也说不准的。如果是这样的孩子以这样的心态成长起来了,那么他考进去,会不会翻案,颠倒黑白?

以上消极的说法确实不能一竿子打死,但是也不能让万一的事情真的发生,因为到那时就已经追悔莫及了。

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连坐当然不对,但连坐对潜在犯罪分子的威慑力还是有的。可一些轻度刑事犯罪都要搞连坐,为什么很多贪官被定罪,其家人却可以继续以公务员身份或在事业单位工作,最少表面没有任何影响。相信这也是很多人内心最大的疑惑和不解吧。

没有这条的约束,很多人就越敢冒险,有这条的束缚,大多数父母都会控制自己的行为,绝大多数父母都会为自己的子女考虑的,这对这些不幸的孩子来说,是多了一分机会,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反而是不公平了。最后,我们的确要承认每个人生而平等,但我们也要承认,家庭教育会极大影响个人三观的形成。那么关于该话题您还有什么其它意见或建议呢?又或者您还有什么其它值得分享的经历呢?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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